查阅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合法证件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离退休证、学生证等),可利用我馆已开放档案。境外查档者前来查档需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利用;查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填写《宜春市档案信息公开申请表》。
查阅方式
1.来馆查阅
宜春市档案馆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府北路19号文化之窗北楼。
市内可乘坐公交5、7路至市行政中心站下车或乘坐27路至市文化艺术中心站下车或乘坐17路至市图书馆站下车。
2.来电查询
联系电话:0795-3198359 3223531
3.来函、来信查询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档案馆保管利用科收
邮编:336000
4.其他方式
可登陆宜春档案信息网(http://da.yichun.gov.cn/)咨询查阅利用事项。
档案公布
一、本馆保存的档案,公布权属本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公布。
二、凡需公布本馆馆藏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征得本馆同意后方可公布,并应署名宜春市档案馆提供。
三、复制、摘抄的档案,由本馆工作人员核实后加盖复制、摘抄专用章。复制、摘抄的档案用完后,单位的应交单位档案室保管和处理,不得据为己有;个人的应妥善保管和处理,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或提供。
四、经本馆同意公布的档案,在出版物出版后,利用单位和个人应向本馆赠送一份或若干份出版物。
五、对违反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查阅地址
宜春市行政中心府北路19号文化之窗北楼
预约查档联系方式
电话预约:0795-3198359 3223531;
网站预约:宜春档案信息网(http://da.yichu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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