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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档案学会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档案编研成果评选活动的公告

来源:宜春市档案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1-19 18:13:00

为了更好地提升我省档案编研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新时代档案文化建设,为江西文化强省建设服务,江西省档案馆、江西省档案学会拟开展“十四五”时期全省优秀档案编研成果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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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省属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包括省档案学会会员单位在“十四五”时期(2021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完成的纸质、电子正式公开出版物,宣传片、故事片和短视频等形式的档案编研成果。尚未终结的编研成果不参加评选。

2.凡已获得国家档案局、省社科联和其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档案编研成果,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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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以档案编研成果的政治方向、水平高低,难易程度,选题价值,成果的实际应用与影响,以及装帧和编辑规范程度,短视频传播力、影响力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选。本次评选特别关注文化自信、精准服务、文化创意与文化品位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编研成果。

三、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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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申报部门及个人须填写《全省优秀档案编研成果评选申报表》(纸质一式二份),和参加评选的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上报省档案学会。

2.受理与初审。省档案学会秘书处负责受理申报评选成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初评。省档案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提出拟获奖成果与获奖等级的初评意见。

4.复审。省档案学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超过半数的成果,为评审委员会评定的获奖成果。

5.公示与公布。凡拟评奖的档案学优秀成果,在“江西档案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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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选活动分书籍类、视频类两类,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省档案学会对获奖者颁发《江西省优秀档案编研成果获奖证书》。多人合作的获奖成果,分别给前5名颁发证书;集体获奖成果只发给单位获奖证书。获奖成果将在江西档案网和江西档案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表彰。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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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对本单位编研成果要进行预选,择优报送。每个单位书籍类、视频类每类最多申报2个成果。视频类编研成果要刻录在光盘里报送。

2.各地报送的档案编研成果在评选活动后,由省档案馆择优收藏,其他的由省档案学会收藏。

3.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请各单位在2月28日前将参加评选的成果,连同评奖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吴燕,联系电话:0791-83859239,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808号,邮编:330038。



江西省档案学会

                            2026年1月13日

(来源:江西档案

(编辑:刘成;校对:段咪咪;编审:杨春;监制:张莉萍)

(投稿邮箱:ycday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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