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00800-0502-2020-0483 | 分 类: | 规范性文件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0-02-21 17:15:13 | |||
标 题: |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袁州区人民政府,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
调整及划分方案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以及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一系列新的规范文件的实施,我市中心城区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已不能很好地指导实际工作。为满足今后我市城市发展及声环境管理的新要求,结合《宜春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宜春市教体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等规划以及当前城市发展现状,编制宜春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
2. 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3. 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4. 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二、法律依据及技术规范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二)规范标准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4.《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大气字〔2017〕59号)。
(三)其他依据
1.《宜春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2.《宜春市教体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18年);
3.宜春经开区企业红线分布图(2018年);
4.宜春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
5.宜春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年);
6.宜春市宜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年);
7.城市性质、结构特征、城市规划及城市用地现状;
8.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的要求。
三、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和面积
东至宜创路、环城东路;南至袁河、环城南路、仰山南路(规划路);西至铜宜高速、G60沪昆高速、草河;北至三水大道、春一路。具体包括宜春经开区、袁州医药园、官园街道、灵泉街道、秀江街道、湛郎街道、下浦街道、珠泉街道、化成街道、凤凰街道、新康府街道、金园街道,湖田镇部分区域,渥江镇部分区域,总面积约140.7平方公里。本方案区划面积包含以下几部分:
1.《宜春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所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87.6平方公里;
2.《宜春市教体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18年)建设用地规模41.7平方公里;
3. 根据现状已建设并纳入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但未纳入规划的部分区域。
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限值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教、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边界线(包括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规定,0类、1类、2类、3类和4类区标准限值见表1:
表1 环境噪声限值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 | 夜间 | |
0类 | 50 | 40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说明:
1. “昼间”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2.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3.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穿过城区的既有铁路(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及其改、扩建项目,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
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鉴于宜春市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和建设用地规划,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暂无符合0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故本方案未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方案划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6个,总面积55.2平方公里;2类声环境功能区9个,总面积50.2平方公里;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总面积35.3平方公里。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见表2至表4:
表2 1类声环境功区一览表
区划代号 | 面积 (km2) | 区域边界 | |||
东面 | 南面 | 西面 | 北面 | ||
1-1 | 26.0 | 武功山大道 | 袁河 | 袁河、草河 | G60沪昆高速、袁山大道 |
1-2 | 3.7 | 高士路 | 袁河 | 武功山大道、宜春大道 | 宜阳大道、袁山大道 |
1-3 | 9.0 | 宜春大道 | 环城南路、仰山南路(规划路) | 环城南路 | 袁河 |
1-4 | 1.5 | 袁河 | 文浦路 | 袁河 | 烟雨路 |
1-5 | 12.1 | 环城东路、明月大道 | 宜阳大道、文艺路、秀江东路 | 宜春大道、经发大道、德和沁园西面边界 | 锦绣大道、G60沪昆高速 |
1-6 | 2.9 | 袁河、卢洲 大道 | 袁河、状元洲 公园 | 天宝路、官园路、府西路、文艺西路 | 文艺路、府前路 |
表3 2类声环境功区一览表
区划代号 | 面积 (km2) | 区域边界 | |||
东面 | 南面 | 西面 | 北面 | ||
2-1 | 10.4 | 宜春大道、经发大道 | 锦绣大道、袁山大道 | 袁山大道 | G60沪昆高速 |
2-2 | 3.4 | 天宝路、官园路、府西路、文艺西路 | 袁河 | 明月大道、高士路、商城 | 宜阳大道、文艺路、红林世界城 |
2-3 | 14.3 | 宜阳大道 | 仰山南路 (规划路) | 宜春大道 | 袁河、文浦路 |
2-4 | 4.1 | 环城东路 | 环城南路 | 宜阳大道 | 文浦路、袁河 |
2-5 | 0.4 | 袁河 | 烟雨路 | 袁河 | 袁河 |
2-6 | 0.2 | 德和沁园西面边界 | 府前路、秀江东路 | 卢洲大道 | 迎宾馆 |
2-7 | 4.9 | 宜居大道、三阳大道、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厂界外 | 春顺路、雷河、英龙橡胶、丰源铜业、宇泽半导体有限公司厂界外 | 朝霞路、经发大道 | 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厂界外、银岭路、春帆路 |
2-8 | 2.9 | 朝霞路 | 蕉溪河 | 银岭路 | 春帆路延长段 |
2-9 | 9.6 | 宜春大道、花博路(规划路) | G60沪昆高速 | 铜宜高速 | 春风路、春雨路 |
表4 3类声环境功区一览表
区划代号 | 面积 (km2) | 区域边界 | |||
东面 | 南面 | 西面 | 北面 | ||
3-1 | 5.8 | 朝霞路、三阳大道 | 银岭路、春帆路延长段 | 铜宜高速 | 三水大道 |
3-2 | 21.1 | 宜创路、宜居大道、广汇国际家居 | G60沪昆高速、春雨路、春帆路、春潮路延伸段、广汇国际家居 | 宜春大道、宜伟路、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春一路、春顺路、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江西友通机车有限公司、英龙橡胶、丰源铜业、宇泽半导体有限公司 |
3-3 | 8.4 | 宜春大道 | 春雨路 | 花博路 (规划路) | 雷河、蕉溪河 |
(三)4类声环境功能区
1.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交通干线及特定路段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站场。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
宜春市中心城区有G60沪昆高速、铜宜高速、G320国道。
(2)宜春市中心城区主干道、次干道
宜春市中心城区共有主干道23条,次干道36条,见表5、表6:
表5 宜春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一览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点 | 终点 |
1 | 银岭路(花博路) | 三阳大道 | 学院路(规划路) |
2 | 昌黎路 | 武功山大道 | 学府路 |
3 | 钓台路 | 工业大道 | 秀江东路 |
4 | 宜春大道 | 春一路 | 仰山南路(规划路) |
5 | 高士路(经发大道) | 春一路 | 平安路 |
6 | 明月大道 | G60沪昆高速 | 仰山南路(规划路) |
7 | 卢洲大道 | 环城东路 | 沪昆铁路 |
8 | 宜阳大道 | 宜春大道 | 环城南路 |
9 | 环城东路 | G60沪昆高速 | 环城南路 |
10 | 宜商大道 | 春一路 | 春潮路延伸段 |
11 | 宜云路 | 春一路 | 春潮路延伸段 |
12 | 宜创路 | 春一路 | 春潮路延伸段 |
13 | 三水大道 | 铜宜高速 | 三阳大道 |
14 | 春一路 | 经发大道 | 宜创路 |
15 | 春顺路 | 朝霞路 | 宜创路 |
16 | 春水路 | 朝霞路 | 宜居大道 |
17 | 春雨路 | 铜宜高速 | 宜居大道 |
18 | 锦绣大道 | 袁河 | 环城东路 |
19 | 武功山大道 | 环城南路 | 宜春大道 |
20 | 袁山大道 | G60沪昆高速 | 锦绣大道 |
21 | 环城南路 | 锦绣大道 | 环城东路 |
22 | 春风路 | 铜宜高速 | 宜居大道 |
23 | 学院路(教体新区规划一路) | G60沪昆高速 | 学府路 |
表6 宜春市中心城区次干道一览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点 | 终点 |
1 | 春潮路 | 宜居大道 | 宜春大道 |
2 | 宜伟路 | 春潮路延伸段 | 春一路 |
3 | 宜工大道 | 春航路 | 春风路 |
4 | 东风路 | 高士路 | 平安路 |
5 | 中山中路 | 宜春大道 | 明月大道 |
6 | 中山东路 | 明月大道 | 宜阳大道 |
7 | 中山西路 | 宜春大道 | 武功山大道 |
8 | 宜浦路 | 宜阳大道 | 环城东路 |
9 | 平安路 | 学府路 | 明月大道 |
10 | 学府路 | 宜春大道 | 武功山大道 |
11 | 朝阳路 | 宜春大道 | 高士路 |
12 | 秀江中路 | 宜春大道 | 明月大道 |
13 | 秀江西路 | 宜春大道 | 锦绣大道 |
14 | 秀江东路 | 明月大道 | 环城东路 |
15 | 黄颇路 | 宜春大道 | 昌黎路 |
16 | 文体路 | 宜春大道 | 秀江东路 |
17 | 樟树路 | 宜春大道 | 高士路 |
18 | 文艺路 | 高士路 | 卢洲大道 |
19 | 钓台路 | 工业大道 | 秀江东路 |
20 | 天宝路 | 宜阳大道 | 袁山大道 |
21 | 高安路 | 明月大道 | 秀江东路 |
22 | 开泰路 | 袁河东路 | 袁河东路 |
23 | 文浦路 | 袁河东路 | 浦溏路 |
24 | 民生路 | 烟雨路 | 中山东路 |
25 | 林桥路 | 中山西路 | 学府路 |
26 | 海尔思路 | 明月大道 | 环城南路 |
27 | 烟雨路 | 袁河东路 | 袁河东路 |
28 | 沿河西路 | 中山西路 | 宜春大道 |
29 | 沿河路 | 宜春大道 | 明月大道 |
30 | 府前路 | 宜阳大道 | 秀江东路 |
31 | 府西路 | 府北路 | 府前路 |
32 | 府东路 | 府北路 | 府前路 |
33 | 府北路 | 明月大道 | 泸洲大道 |
34 | 袁河东路 | 袁山大道 | 文浦路 |
35 | 上高路 | 秀江东路 | 锦绣大道 |
36 | 万载路 | 高士路 | 宜春大道 |
(1)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第一排建筑背向道路一侧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对于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虽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道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范围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5 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40 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5 m。
2.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b类区包括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边界线外一定距离的两侧区域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站场。宜春市中心城区共有铁路干线2条,铁路站场1个,分别为沪昆铁路、沪昆高铁、宜春站,见表7、表8:
表7 4b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干线一览表
序号 | 铁路名称 | 区域范围 | 备注 |
1 | 沪昆铁路 | 市中心城区内 | 既有铁路 |
2 | 沪昆高铁 | 市中心城区内 | / |
表8 4b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站场等一览表
功能区编号 | 声环境功能区名称 | 面积(km2) |
4b-1 | 宜春站 | 0.5 |
(四)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乡村是指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
1. 村庄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与工业企业相邻的村庄在企业边界外200m以内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 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 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机场范围
机场周围受飞机起降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无飞机通过时,机场周围规划区域执行1类标准。宜春市明月山机场范围见表9:
表9 宜春市明月山机场范围
区划代号 | 面积 (km2) | 区域边界 | |||
东面 | 南面 | 西面 | 北面 | ||
宜春市明月山机场 | 7.6 | 樟树花苑 | 锦绣大道、罗家 | 袁河 | 涧山垇 |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规划未实施的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未实施前均应按照当前功能区划从严管理,规划实施后根据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将交通干线边界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除上述划定的各类区域外,其他未划分区域参照乡村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执行,待建设用地规划功能确定之后,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参照相应功能属性确定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三)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本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六)本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