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春市档案局(馆)承担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编制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组织开展档案科学技术和理论研究,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协调全市档案工作中的外事活动;负责接收和统一管理市直机关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负责全市档案馆网点建设布局的指导等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市属各类档案馆(室)的接收范围,做好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工作;负责调查、征集本市有关散存在社会上的,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不断丰富馆藏;负责全市档案编研、信息开发、利用与管理,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等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档案局。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年末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18.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36.4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1.81万元,收入总计较上年增长1.32%。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34.96万元,占80.09%;其他收入1.46万元,占0.35%,上年结转和结余81.81万元,占19.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418.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54.09万元,较上年增长6.98%;年末结转和结余64.14万元,较上年减少21.6%,主要原因是:一是去年调整了年初结转和结余数,二是从上年结转的预算外收入中开支了部分奖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7.45万元,占75.53%;项目支出86.64万元,占24.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62万元,决算数为31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14万元,决算数为25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3%,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及新招录人员的开支。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66万元,决算数为4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奖励开支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书12.82万元,决算数为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6%,主要原因是年初晋级晋档从而调增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新招录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5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22万元,较上年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养老保险费用,二是今年发放了部分往年应发的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16万元,较上年增长23.33%,主要原因是:一是下派两人至基层增加了差旅费开支,二是其他交通费用增长。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17万元,较上年下降29.77%,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改由市社保局发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决算数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24.69%,决算数较上年下降81.1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做因公出国预算,而去年有笔尾款支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决算数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24.69%,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5.96%。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上交平台统一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5.16万元,较上年增长23.33%,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和差旅费有所增长。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情况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9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75%。
组织对“档案全文扫描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我局认为2017年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成果显著。这两笔资金用在加强档案基础工作、档案培训及宣传、数字化扫描等方面,局领导班子专门开会讨论项目资金的使用,实施过程有计划、有步骤,属于政府采购的资金拨付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和合同规定的用途。
组织对宜春市档案局本级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1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有多项工作被省档案局及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控制率为≤85%;四是财务制度日趋完善,坚决执行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制度》等;五是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决算数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24.69%,决算数较上年下降81.15%,较大幅度地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档案保护费及档案全文扫描项目评价结果。
档案保护费及档案全文扫描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两个项目自评得分为8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9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44.4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档案文化建设显著加强。利用“6·9”国际档案日开展了以“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为主题的家庭档案征集活动,并联合袁州区档案局、秀江街办等单位在袁山公园北大门举办了家庭档案展;我市选送的奉新县支月英家庭和丰城市熊小光家庭档案入选省档案局举办的家庭档案展;集全市档案馆藏精品编纂的《宜春档案精粹》已出版;“喜看新变化·迎接十九大”摄影作品展已在市档案馆一楼大厅开展;参观人次及利用卷次大大超过预期。二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第3期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完成9818卷,1402103画幅,总计完成38365卷,5089561画幅,占馆藏总量的41%;向省档案局争取全市档案数字化资金556万元;档案业务纵向网已与省档案云网联通,并开始跨市档案信息查询;市档案信息网改版升级已完成,即将上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力还不够,有待加强。二是会计信息质量不高。2014年以前项目资金未设置明细账,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在年底做全年资金预算时,应由全局领导班子充分讨论并论证,使专项资金切实符合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有明确的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资金计划,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坚决贯彻项目资金使用制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明细科目,使会计信息准确、及时、可靠。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公务车辆0台,占有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