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档案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档案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馆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集中统一管理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属于市档案馆接收的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并予以指导。负责调查、征集散存、散失在社会上反映我市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保存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以及著名人物在宜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门类的档案资料;开展主动建档存史工作。
(三)安全、科学保管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四)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负责市级单位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工作。
(五)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六)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市级重要政务数据、电子档案管理和长久保存,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七)开展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加强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推进档案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推进全市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平台)建设,实现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八)负责档案专业技术和本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档案馆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市档案馆本级。
编制人数16人,其中事业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6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包括事业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0人、工勤占用参公编制2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档案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档案馆收入预算总额为 39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23万元,下降11.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0.28%,上年结转(结余)156.4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9.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档案馆支出预算总额为39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23万元,下降11.11%。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1.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9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77万元,下降30.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232.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1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4万元,增长9.6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8.29万元、资本性支出64.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8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14万元,下降7.4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26万元,下降38.58%;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7万元,增长1.68%。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6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85万元,下降25.8%;商品和服务支出186.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3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9万元,下降4.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64万元,下降89.64%;资本性支出64.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3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55万元,增长84.4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档案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7.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60.2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5.7万元,下降46.4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4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0.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万元。项目支出77.04万元,较上年安排减少135.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04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宜春市档案馆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宜春市档案馆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9万元,增长1.0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总额为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档案电子化扫描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宜春市档案馆按照下拨资金量,优先对民生等重点档案进行扫描,逐步完成存量档案电子化扫描工作。
2、立项依据
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为与经济发展水平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追求相适应,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查阅利用服务,项目经费主要用在了档案的档案数字化建设、打造“一站式”档案服务网络,升级国家一级馆软件等方面,不仅使查阅利用变得更加便捷,进一步满足了公众日趋提高的档案查阅需求,而且极大地减少了查阅对原始档案造成的损坏几率,提高了档案保护利用的力度。
3、实施主体
由项目中标公司负责具体扫描等相关工作,市档案馆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及后期的数据收集、保存和备份。
4、实施方案
为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本行业本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通知》(赣档发字﹝2014﹞5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我馆从2020年开始,继续完成馆藏档案存量总数约38.12万件的扫描工作。以第四期中标价0.398元/画幅为参照,采取分3年时间逐步实施完成馆藏档案存量,每年申请档案扫描经费约50万元。其中2021年实际从财政获批资金30万元,从2021年7月开始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到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七期档案电子化扫描。
5、实施周期
从项目招投标开始到完成数据接收与挂接,整体周期约为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初部门预算30万元用于今年的档案电子化扫描项目。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项目产出三级指标是扫描画幅数量应大于等于75万,抽样合格率应大于等于98%,完成及时率应为100%,合同总价不超过30万元四个方面考量。效益指标与满意度指标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工作满意度四方面考量。(详见附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春市档案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为2.5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费用无计划开支。
公务接待2.57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公车运维费相应取消。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不能新增购置公车且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档案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档案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反映市档案馆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反映市档案馆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