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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宜春市优秀文艺作品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宜春市档案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4-27 15:50:00

宜春文化底蕴厚重,人文荟萃,近年来涌现出一批书画、摄影、文学等文艺名家,也推出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作品。为弘扬地方文化,更好地永久保存宜春优秀文化资源,宜春市档案馆常年社会征集优秀文艺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宜春籍及在宜春工作过人士创作的文艺作品;

2.宜春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会员和市内其他社会人士创作的文艺作品。

二、征集范围

1.编印成册或公开出版的文学作品(含诗歌、散文、小说、杂文、文学评论、文化研究等);

2.获得市级以上(不含市本级)奖项或重要运用的书法、美术、摄影、雕塑、工艺美术、民间艺术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作品数码图片、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获得市级以上(不含市本级)奖项或重要演出、播出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朗诵、广播电视作品纸质版词曲、剧本,演出播出音视频电子文件。

三、征集方式和时间

1.自愿捐赠:鼓励文艺创作者向市档案馆捐赠文艺作品。捐赠文艺作品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文艺作品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文艺作品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市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2.寄存代管: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文艺作品,经专家论证同意后可进行寄存代管,文艺作品实际所有权不变,由市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养护、修复、研究、展示服务。

3.复制保存:个人所有但又不愿意以上述方式被征集的,经协商,在征得所有人同意前提下,由市档案馆对原件进行复制保存。

4.征集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其他事项

1.捐赠者请填写捐赠作品登记表,写明作者姓名、职业、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简要介绍、获奖情况等信息,通过邮寄或上门取送。作品电子版以“单位+姓名+篇名+联系方式”命名标题,发送邮箱:ycdaywk@163.com。

2.经审核征集入馆的优秀文艺作品,由宜春市档案馆编入馆藏档案资料库永久收藏,并为作者或者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适时将在市档案馆开设的专题展厅中进行展示。

3.联系方式:

宜春市档案馆(宜春市宜阳新区府北路19号)征集编研科

联系人:杨18907051186    0795-3222713

                            宜春市档案馆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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